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晶華內藏大型儲油槽 北市要求限期改善

(中央社記者彭曉薇、陳亦偉台北13日電)台北市消防局日前檢查晶華酒店地下室,發現地下5樓共3座重油儲槽,超過法定標準的2000公升,卻未依法申報。部分議員今天到現場勘查,台北市政府要求業者1個月內改善。

  台北市議員黃向群、劉耀仁、莊瑞雄今天到現場勘查。黃向群表示,晶華地下5樓3個儲油槽,最多可儲存 9萬公升,業者稱現儲存5萬公升,但現行法令油品管制量是2000公升,晶華違法超出多倍,一旦發生公安危險,後果難以想像。

  劉耀仁指出,晶華違法設置可以儲油上萬公升的儲油槽10多年,消防局卻在前天才發現。要求消防局針對所有市內5星級飯店總體檢,尤其是消防設備及儲油槽,不要只查3、4星級飯店;若發生意外,會嚴重影響台灣國際形象。

  北市府建管處表示,晶華地下5樓放置儲油槽的空間,原核准用途為電氣室,晶華並未依法辦理變更使用,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。今天現場已開罰新台幣6萬元,並限期1個月內補辦手續或改善。

  消防局第3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吳武泰表示,消防局11日會勘後,已依消防法開出3萬元罰單,後續將要求晶華針對通風設備、自動顯示儲量裝置、靜電接地裝置、標示設備、未設置保安監督人等事項改善,否則將連續開罰。

  媒體質疑為何消防局過去都沒發現油槽。吳武泰指出,消防局原本只稽查消防設備,在民國95年法規改變後,才開始查危險物品,但晶華現場原本是電氣室,外面也沒標示,確實不知道有設置大型儲油槽。

  晶華酒店行銷公關部協理張筠說,因為不曉得95年法令有修正,因而未即時申報,相關疏失會立即補強,也會根據消防局及建管處的指示來改善。9811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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