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

加強加油站儲油槽管理人員訓練,防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

加油站業者應該更用心了,環保署將輔於儲油槽管理人員訓練,課以加油站業者妥善管理儲油槽之責,而免洩漏油品污染環境。地下儲油槽因設計、施作或管理疏失,造成儲油洩漏致土壤及地下水體受到污染者,輕者處以罰鍰,重者停業或科以刑責並須負擔復育整治之責。目前,全國加油站概估2400餘站,每一加油站依其提供油料之種類分別建置儲槽,亦即若以每一加油站提供五種油料,則全國至少有一萬二千多個地下儲油槽,如有施作或管理不慎或管線老舊,油料洩漏將導致土壤或地下水體污染而立即發生安全之危害,北部與南部各有案例。

有鑑於此,環保署訓練所於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前分別於北部、中部、南部、東部等辦理「加油站防漏管理與污染整治實務訓練」,訓練內容包括: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」、「加油站的防漏設計與油帳管理」、「加油站污染成因與緊急應變處理」、「加油站儲油槽陰極防蝕設計實務」、「地下油槽及管線之設計與施工」、「加油設施基本構造及現場實務展示」,及「加油站污染整治技術與案例研討」等,使加油站業者確實依據「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規定,加油站所設置之地下儲油槽之設計、系統構造、工程施作、管理(監測設備、申報紀錄、更新或變更、關閉、暫停使用、維修)應依是項規定辦理,違反者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得按日連續處罰外,若因儲槽之油料洩漏導致土壤或地下水體污染,影響其正常用途者,將依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」究責。

環保署表示,加油站之設立不單是提供民眾加油上之便利而已,其背後隱藏的危險或污染,更需業者加以重視,最根本的做法是業者於建造加油站設備(施)時應依規定設計、施工,開始營運後,尤須加強油槽之管理與污染之監測與預警,始能杜絕污染與危害。

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訓練所 發布日期:2004.10.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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